抢劫强奸抢夺 嫌犯钟某集多罪一身被判刑

时间:2025-04-20 23:34:28来源: 分类:時尚

    22歲的抢劫强奸抢夺鍾某在夜間行人稀少的街道閑逛,將黑手伸向疏於防範的嫌犯刑女士,采取毆打、钟某罪身勒頸、集多捆綁手腳等暴力手段搶奪其錢財……22日,被判集搶劫罪、抢劫强奸抢夺強奸罪、嫌犯刑搶奪罪於一身的钟某罪身鍾某被雨城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集多

驚魂一刻
少女深夜遭挾持

    2009年1月31日23時許,被判家住市區的抢劫强奸抢夺少女張某某獨自在市區沿江東路一咖啡店外的一長凳上玩耍手機。
    當張某某玩得正起勁時,嫌犯刑一個持刀男子悄悄朝她靠攏,钟某罪身一把明晃晃的集多刀子展現在少女眼前,“不準鬧,被判不然對你不客氣!”男子一邊揮動著刀子一邊威脅女孩。
    麵對突如其來的變故,張某某嚇得大氣不敢出。男子擔心其行為被過往市民察覺,將刀抵在少女背部,將其挾持至雨城區第四小學外的河灘上。到達河灘後,男子拿出自己的手機,強迫張某某看其下載在手機裏的黃色內容,欲行不軌,遭到拒絕。男子惱羞成怒,當即采取毆打、勒頸、捆綁手腳等暴力手段對張某某實施強奸,遭到張某某強烈反抗而未能得逞。張某某的反抗導致其額頭、嘴角等多處被打傷,男子逃離現場時,還搶走了她的手機。
    雨城警方接到報案後,當即組織警力,根據受害人描述,展開追擊行動。2月3日,犯罪嫌疑人在雨城區臨江路出現後,警方立即將其抓獲。2月4日對其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該男子名叫鍾某,平昌縣人,2年前隨父母一起到雨城區南郊鄉居住。鍾某除對1月31日23時許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外,還供述了1月26日23時許,在市區新康路某眼鏡店外,乘一女士不備,將其裝有400餘元現金、手機、U盤等物品的手提包搶走的犯罪事實。

罪有應得
獲刑8年6個月

    6月16日,雨城區檢察院向雨城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鍾某犯搶劫罪、強奸罪、搶奪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鍾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采用持刀威脅的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的過程中,違背婦女的意誌,使用暴力手段與之發生性關係;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私人財物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強奸(未遂)罪、搶奪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22日,雨城區法院根據鍾某的犯罪事實、情節、性質、社會危害程度等,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鍾某犯強奸(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000元;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決定合並執行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湯玉 記者 彭加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