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隐瞒财产拒不执行 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天

时间:2025-04-21 01:51:17来源: 分类:知識

  9月4日下午,老赖在全省開展的隐瞒依法“執行大會戰”集中行動中,雨城區人民法院對一經營童裝店的财产老板張某實行強製執行。執行期間,拒不拘留張某隱瞞財產,执行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法院最終,老赖張某為自己的隐瞒依法拒執行為付出了代價,雨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其作出拘留15天的财产強製措施。

  案情回放:

  還款時間到期卻未還款

  合夥人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2017年9月,拒不拘留被執行人張某與申請執行人合夥在雨城區經營一童裝店,执行雙方協商各出資4.69萬元,法院共同經營該店。老赖後因申請執行人個人原因提出沒有時間和精力經營童裝店,隐瞒依法與張某協商退夥。财产經協商,張某同意申請執行人退夥,同時退還申請執行人出資和墊支的貨款共計6萬元,並約定分為2018年3月30日前和2018年6月30日前兩期支付。

  然而,到了約定的支付時間,張某卻以各種借口拒不歸還。經多次催收無果,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申請執行人向雨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某支付拖欠相關款項。2018年5月24日,雨城區人民法院判決支持了申請執行人的主張。判決生效後,張某繼續無視法律,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於2018年7月向雨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案件辦理:

  “老賴”出爾反爾態度惡劣

  法院依法將其強製拘留

  案件進入強製執行程序後,雨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執行通知書,並向其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將麵臨罰款、拘留,甚至納入失信名單等不利後果。但張某不以為然,宣稱自己沒有錢,敷衍和逃避執行,並有隱瞞和轉移財產的跡象。

  雨城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分析,基於張某逃避執行等相關行為,將該案列入了本次大會戰重點案件。

  在“執行大會戰”當天,執行行動小組到達張某經營的童裝店,要求張某履行義務。麵對執行幹警,張某拿出十多元,稱其一天隻能賺這麽多錢,沒有錢履行義務,一再抵賴。

  隨後,執行幹警對張某進行拘傳。張某到達法院後,執行幹警再次耐心向其明理釋法,但張某仍頑固抵賴,表示想辦法先籌集1萬元立即支付給申請人,剩餘的款項再想辦法分期還。但當申請人到達法院後,張某卻又當場反悔,表示當天無法支付,隻能第二天才能支付。

  對於張某的反複無常,申請人失去了耐心,表示自己曾與張某是多年好友,童裝店一年的收入在20多萬元,但張某一直都這樣賴皮,躲避債務,拒絕與張某和解,要求法院強製執行。

  麵對這樣的情況,執行幹警立即對張某進行搜查,在其包中搜出手機一部、現金300元、銀行卡數張,並發現了一張銀行回單,上麵記載有2018年4月,張某名下一賬戶支出存款3萬餘元,當時卡中存款還有4萬餘元的情況。麵對這張銀行回單,張某一會兒稱該款是其兒子壓歲錢,一會兒又稱該款是其交房租的錢。

  最終,鑒於張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態度性質惡劣,雨城區法院依法對其作出了拘留15天的強製措施。

  法官說法:

  “老賴”被拘留之後

  還要繼續履行法定義務

  法律規定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的條件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違反財產報告製度;二是有財產能夠履行或能部分履行的,卻采取隱瞞財產或規避的方式;三是拒不履行。

  承辦該案的執行幹警表示,張某的行為符合被采取拘留的情形。

  本案中,張某經營著一家童裝店,同時在搜查中也發現其銀行賬戶中曾有存款,這可以看作是張某有財產能夠履行或部分履行,但張某卻采取隱瞞財產或規避的方式。在法院執行幹警對其進行法律宣講後,仍然拒不履行相關義務,還多次出爾反爾企圖逃避執行。最終,法院依法對其作出拘留15天的強製措施。

  法律明確規定,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法院除了依法進行拘留,還將充分運用限製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罰款等強製手段,全麵壓縮其活動空間,依法懲戒。

  “對張某實施拘留並不意味著張某的法定義務就消除了。”執行幹警表示,“拘留之後,法律確定的相關義務還要繼續履行,法院也還將依法對其采取相關執行措施,有效開展執行工作,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侯雯  雅安日報/北緯網記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