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法院:采取“金融+司法确认”方式化解金融纠纷

时间:2025-04-21 01:37:56来源: 分类:熱點

  本報訊  日前,宝兴記者從寶興縣人民法院獲悉,县法2020年,院采寶興縣“金融糾紛調解工作室”入駐寶興縣法院訴服中心以來,取金寶興縣法院采取“金融+司法確認”的融司认方融纠方式,高效便捷化解各類金融矛盾糾紛,法确纷有力維護了金融秩序的式化穩定,切實提升了人民群眾的解金滿意度和獲得感。

  貸款人王某、宝兴李某等16人於2018年因建房、县法生意經營、院采借新還舊等原因,取金與某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個人借款合同》,融司认方融纠信用社向他們提供貸款200餘萬元。法确纷借款到期後,式化各貸款人由於疫情影響收入縮減,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信用社遂起訴到法院。法院在立案審查中認為,該係列金融借款糾紛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遂讓入駐法院的特邀金融調解員先行調解。金融調解員向雙方進行法律解釋,引導雙方合理調整訴訟預期,在金融調解員的調解下,貸款人表示,希望信用社能適當延長還款期限,在限期內想辦法還清貸款,信用社同意放寬還款期限,雙方當場簽訂人民調解協議,並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法院通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這種解紛方式處理金融矛盾糾紛,既高效快捷,又案結事了,司法確認後,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也具有強製執行力。“金融+司法確認”的金融糾紛化解機製工作模式是實踐基礎上的法律創新,相比傳統訴訟模式,新機製具有調解糾紛周期短、成本低,還款方案柔性化,司法保障剛性化,群眾選擇意願高,調解概率大,拯救欠款人信用,社會效果好等優勢,大幅提升了銀行債權及時償還到位率,也降低了欠款人的還款壓力。

  今年1月,寶興縣法院通過這種工作模式,辦理此類金融借款糾紛案件占全院當月調解結案案件的31.3%,有效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前,為維護寶興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寶興經濟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梁芳  本報記者  李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