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电烟电烟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及政策解讀,伪装規定10月1日起,成奶茶杯國內全麵禁售除煙草口味以外的非法調味電子煙。但這種非法電子煙卻沒有絕跡,制售一些不法分子依然在銷售果味口味的新型,並且還包裝成奶茶、团伙可樂罐、被抓卡通掛件的电烟电烟模樣,讓人難以辨別。伪装
(資料圖)
近日,成奶茶杯江津區公安局聯合煙草專賣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製售新型電子煙案,非法嫌疑人生產的制售就是非法電子煙“奶茶杯”。
有人網上銷售“奶茶杯”
今年1月,新型江津區公安局發現,团伙轄區居民田某在未獲得電子煙零售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大肆銷售“奶茶杯”等非國標果味電子煙及相關產品。
此類電子煙煙油成分複雜、產品質量堪憂、安全隱患突出,且包裝設計極具隱蔽性和欺騙性,對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具有較強誘導性,嚴重危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今年2月,相關部門民警奔赴廣東東莞收網,經過2天集中蹲點抓捕,成功打掉以朱某為首的非法製售新型電子煙的犯罪團夥,現場查獲電子煙杆7000餘支,成品煙彈2萬餘個,電子煙相關生產設備30餘台。
這是西南地區首例全環節打掉產供銷一體化非法生產電子煙犯罪網絡的典型案件,涉案人員達75名,初步查明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
3月23日,該案犯罪嫌疑人被江津警方依法執行逮捕。
記者暗訪實體店稱無貨
上遊新聞記者在網上看到了不少有關這類非法電子煙的照片。有的外形酷似奶茶,有的外觀則偽裝成卡通熊、卡通老虎,或者可樂罐的樣子,因此被稱為“可樂罐”“老虎杯”。既然這類電子煙屬於非法產品,在重慶的電子煙銷售實體店中能否買到呢?
上遊新聞記者在位於南岸區的某電子煙銷售店看到,店裏沒有“奶茶杯”等相關商品。當記者詢問是否有“奶茶杯”時,老板稱這種電子煙早就不能賣了。在江北區的幾家品牌實體電子煙店中,和老板談起“奶茶杯”時,都回應“店裏沒有”“早就不讓賣了”。但在一些網絡社交平台上還能看到相關介紹,甚至有博主還在發布的內容中“打廣告”,講解“奶茶杯”該如何使用。
一位不願透露身份的電子煙經銷商表示,盡管自己店裏不會出售,但這類非法電子煙還是有個別“膽子大”的實體店老板敢賣。“我之前認識一位實體店老板,就因為在店裏出售‘奶茶杯’被罰款5萬元。一些‘奶茶杯’的售價都在160、170元左右一個,進價則隻要70、80元,基本上都是進價的一倍在出售,利潤可觀是這些店主鋌而走險的主要原因。”
警方提醒:這類非法電子煙化身為“奶茶杯”“老虎杯”等對未成年人極具誘惑力,不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若居民發現非法銷售電子煙的現象,可撥打國家煙草專賣局受理全國煙草專賣品市場監管舉報電話12313,也可撥打110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
(文章來源:上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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