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时间:2025-04-21 00:55:48来源: 分类:娛樂

  今年3月15日,新消新责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將正式實施,法新新的权益法律賦予了消費者新的權益,商家也將承擔更多責任。新消新责為此,法新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主題也被確定為“新消法 新權益 新責任”,权益旨在通過宣傳新《消法》,新消新责讓消費者學到維權知識,法新提高維權意識,权益促進消費市場和諧繁榮。新消新责

  在新法眾多新條例中,法新有哪些值得消費者注意和學習的权益?本報專門邀請了“全國十佳維權能手”彭歐為大家解讀新《消法》。

  亮點一:賦予消費者後悔權

  【法條】 《消法》第25條第1款、新消新责第2款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法新電視、权益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做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案例】 市民王小姐在網上買了一雙鞋,發現鞋子很刺鼻,要求退換,網店商家應允了王小姐的要求,但需要王小姐自己承擔退換商品的運費。王小姐承擔郵寄費用後, 換回了自己滿意的鞋子。

  【解讀】 近年來,網絡購物成為人們購物的常用方式之一。由於網購的“非現場性”,導致消費者和商家的信息極不對稱,因為商家可能隱瞞商品的負麵信息。由於無法直接接觸商品,消費者可能被蒙騙而遭受損失。

  此次修改的《消法》針對網絡購物等遠程購物方式賦予了消費者七天的後悔權,消費者在購貨後七天之內,可以無任何理由申請退貨。這是新消法賦予消費者的一項重要權利,旨在促進買賣雙方的平等地位。消費者和商家都是經濟生活中的兩大要素,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要追求雙方權益的平等,為了防止消費者濫用後悔權,新消法中規定了四項除外適用和一項約定不適用情形,並且消費者要承擔退回商品的郵費。因此,結合本案例來看,王小姐在收到貨物七天內有權退貨,但應承擔退回郵費。

  【提醒】 後悔權僅適用於網絡等無店鋪購物方式,消費者直接到商店購買的物品,不適用該條規定。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應該認真進行比較、選擇,正當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後悔權要承擔退回商品的郵費,也是有成本的。另外,行使後悔權的期限是收到貨物七日內,消費者要及時驗貨。同時,不是所有商品都適用後悔權。

  亮點二:明確個人信息保護

  【法條】 《消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案例】 2013年,市民張先生購買新車後,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車險。買車後3個多月,張先生開始收到不同保險公司的廣告電話和短信。由於當時在汽車店和保險公司都留下了電話,張先生無法判定到底是誰將其電話透露出去的,想要告其泄露信息但沒有任何證據。那麽,消費者遇到張先生這類情況,該怎麽辦?商家是否有自覺維護客戶個人信息的責任?

  【解讀】 個人信息被隨意泄露或買賣,消費者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幹擾。誰都知道是商家“出賣”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但卻沒人管也沒地方去投訴。修改後的《消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

  【提醒】 雖然新《消法》將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確認下來,但這一規定目前僅停留在文件上,具體操作性不強。如果個人信息被泄露,消費者如何取證、維權,相關經營者將獲得怎樣的處罰,有待進一步規定。

  亮點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法條】 《消法》第23條第3款: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案例】 市民吳先生在電腦城購買了一台電腦,使用一個月後,發現電腦液晶顯示屏上出現了一個光點。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吳先生拿著購物發票和保修卡找到商家,要求維修或換新。吳先生這樣的做法是否正確?由於吳先生沒有專業知識,商家推諉為人為因素造成的而不負責任怎麽辦?

  【解讀】 “誰主張,誰舉證”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證據規則。消費者要證明某個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但因為不掌握相關技術等信息,消費者舉證住往很困難。此次《消法》修改,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問題。根據修改後的《消法》,上述案例中,吳先生購買電腦在六個月內,有無質量問題,應由商家來舉證。

  【提醒】 該規則僅適用於機動車等耐用品和裝飾裝修等服務,且僅限於購買或者接受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超過六個月後,不再適用。

  記者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