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理性用辛苦工作了一年

时间:2025-04-20 23:12:08来源: 分类:熱點

  歲末年初,劳动“勞動者維權”再一次成為焦點話題,薪理性用辛苦工作了一年,工单結果工資卻被拖欠,对别勞動者在維權過程中需要怎樣做?任性近日,石棉縣法院依法處理了一起勞動者在討要工資過程中受傷的劳动糾紛,這樣一個案例或許能給大家一些啟示。薪理性用

  案情回顧

  “討薪”起紛爭 勞動者受傷

  2014年6月5日——18日,工单陳某在石棉某公司從事爐工工作。对别

  2014年8月25日,任性陳某因對工資標準有異議,劳动與班長一同到辦公室主任即本案被告粟某處,薪理性用要求給一個答複。工单

  雙方在討論工資標準問題時,对别因陳某不斷用手指敲擊桌麵,任性在粟某出言製止這一不禮貌行為後,陳某仍舊繼續用手指敲擊桌麵,雙方遂發生抓扯。抓扯中,陳某右手中指受傷。

  陳某出院後,訴至法院,請求被告粟某賠償其醫療費、後續治療費、鑒定費、食宿費、交通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87561元。

  案件處理

  雙方按過錯 承擔相應責任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但因雙方矛盾較為尖銳,分歧較大,調解未果。

  隨後,經過審判,石棉縣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認定原告陳某各項損失共計56837.77元,但因其也存在一定過錯,自行承擔40%的責任,被告粟某承擔60%賠償責任,判決被告一次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32422元(扣除墊付費用)。

  法官說法:

  被侵權人有過錯 可適當減輕侵權人民事責任

  對於這樣一個判決結果,法官進行了釋法說理。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的責任,被侵權人對於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侵權人的民事責任。

  在本案中,原告陳某因對離職工資標準有異議要求被告粟某予以解釋,在此期間,陳某用手指不斷敲擊桌麵,在粟某出言製止這種不禮貌行為後,仍舊繼續敲擊桌麵,導致雙方發生抓扯。陳某遇事不禮貌,行為不理智,對本糾紛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而粟某在陳某做出不禮貌行為後,遇事不冷靜,與陳某發生抓扯,致陳某受傷,對本糾紛的發生亦存在一定過錯。綜合本案情況,原、被告過錯責任應按4:6劃分為宜。

  法官提示:

  維權要理性 切莫釀大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對工資標準有異議或者工資被拖欠,可與用工單位協商處理,也可向當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由勞動部門監察人員協助解決,也可以到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者討要工資方式方法有多種,但作為弱勢的勞動者,更應當保持冷靜,切勿暴力討薪,引發衝突,鑄成大錯。

  徐誌東 雅安日報/北緯網記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