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粗漢陰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調解一起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木头木買賣合同糾紛。
趙某聯係李某需采購一批木材,变细李某依約從多地采購木材並按趙某要求分批次運送木材。到底的错趙某在木材還未卸車的粗情況下,以李某運送的木头木第三批木材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拒絕支付貨款,經協商趙某接收了該批木材並投入使用。变细趙某僅支付了部分貨款,到底的错後李某多次向趙某催要剩餘貨款,粗趙某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木头木李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变细故訴至法院請求依法處理。到底的错
案件受理後,粗承辦法官了解到案件爭議標的木头木雖然不大,但是变细雙方當事人互不相讓,情緒激動。本著從維護當事人利益、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的角度出發,承辦法官決定采用遠程視頻調解的方式化解該糾紛。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趙某不願意支付貨款的症結所在。原來趙某承包的工程對於木材的直徑標準有嚴格的要求,李某提供的木材中有一部分不能正常投入使用,隻能荒廢在工地,如果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款來支付貨款,那趙某便是吃了“啞巴虧”。這部分木材對於趙某來說是“廢品”,對於作為經銷商的李某來說卻是“財富”,依舊具有變現的價值。於是,承辦法官一方麵抓住案件症結點,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則及分析利弊,一方麵又從雙方合作關係和長遠利益發展著手,引導雙方珍惜多年的合作關係,告誡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誠實守信、全麵履約。
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從開始的抵觸到後來達成調解協議,李某願意減收部分貨款並主動處理剩餘木材,趙某則當場支付完畢剩餘餘款。至此,該案得到圓滿化解。
法官提醒,為人做事以誠信為本,方可行穩致遠。重視契約精神至關重要,交易各方應盡可能地明確約定交易事項,通過簽訂完備的書麵合同或協議,最大程度保障交易過程的安全性與穩定性,確保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編輯:曾萌萌
編審:餘濤 黃琪雅
終審:鄒菲